中财投资网(www.161588.com)2025-6-3 15:55:19讯:
日前,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证监会发布了年度评选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是操纵市场的案例。有投资者因违规者操纵市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违规者赔偿投资者损失约66万元。个人以为,操纵市场行为损害市场与投资者的利益,违法违规者赔偿投资者损失应成“常态”,而相关司法解释也宜早日出台。
证监会发布的案例显示,违规者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操纵了多只股票,最终被行政罚没5.7亿元。此后,多名投资者认为违规者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导致投资亏损,并诉至法院。最终,本案一审判决胜诉,判赔金额约66万元。对于该案例的违规者而言,操纵市场不仅没有从中获益,反而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结局,个中的代价无疑也是非常巨大的。
事实上,这并非只是操纵市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单一案例。有“私募一哥”之称的徐翔,因勾结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股价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私募一哥”与该董事长均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案例中,董事长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发布,“私募一哥”与之相互配合共同拉抬股价,实施操纵市场行为。
两起案例都有值得关注的焦点。上述第一个案例获得了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投服中心的支持,且相关法院的判决也完全采纳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出具的损失测算意见。该案的成功判决,也标志着全国首单操纵市场领域“支持诉讼+损失测算”案件落地。对于今后操纵市场案例的判决,或将起到“样本”的作用。
而在“私募一哥”的案例中,除了“私募一哥”与董事长均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外,相关上市公司也被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在赔偿投资者损失后,可向“私募一哥”与时任董事长追偿。因此,该案例也是首例因操纵市场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例。
上述两大操纵市场的案例很有代表性。一个是“证券支持诉讼+损失测算”,一个是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个案例在此前都是没有出现过的。因此,其意义也绝不在于案例本身。
与内幕交易一样,操纵市场也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但在此前,操纵市场行为被发现后,监管部门往往都是对违规者采取罚没的行政处罚措施,投资者如果因之利益受损,也往往会面临着欲诉无门的境地,这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
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曾经是资本市场的一大公害,也导致众多投资者利益受损。在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没有出台前,投资者同样无法维权。但在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这一局面已出现根本性的改变。也正是因为如此,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多家上市公司造假上市、欺诈发行等案例,都被投资者告上了法庭。尽管多起案例中,没有真正做到两个“全覆盖”,即利益受损投资者实现全覆盖、投资者损失实现全覆盖,但一般情形下有超过95%的投资者获得了赔偿也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最高法关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严惩市场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方面,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而时至今日,虽然市场呼吁了好多年,但关于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仍然没有出台,这无疑又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基于证监会对于市场上多起操纵市场案例的处罚,认定违规者的操纵市场行为已不存在太大的法律障碍,出台操纵市场司法解释的时机已经到来。更何况,对于投资者的损失认定,还有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帮忙”测算。基于此,个人以为,是时候出台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了。
在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赔偿投资者损失已成常态的背景下,违规者操纵市场赔偿利益受损的投资者也应成为“常态”。这既需要相关解释的早日出台,也需要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以及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让操纵市场者赔偿投资者损失成为“常态”,既能严惩违规者,警示后来者,也能更好地保护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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